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监督局公示,近日某科技有限公司游戏未取得版号,便进行上线运营,存在未经批准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行为。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后台经营数据确定其违法经营额为10万1070元。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规》等法规,责令游戏运营公司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并处以人民币70万7490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网络游戏审批监管改革之后北京市查处的首例网络游戏违规案件,这再一次明确了在游戏版号审核与游戏市场监管方面政府职能的分工。
此案中的情况,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吊销《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自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以来,关于游戏出版发行方面有了很大的调整。文化和旅游部于今年7月10日发布《关于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文化和旅游部不再承担网络游戏的审批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这一职能,但这并不意味着文化和旅游部就与网络游戏再无瓜葛,而是依然承担着网络游戏市场的管理,在职责中进一步明确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由此可以看出,现在网络游戏管理方面,还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司职,但分属不同方向: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市场监管与进行执法行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游戏内容的审核,并给予其版号。
目前在网络游戏版号审批方面,新闻出版总署的申报文档中,强调了游戏产品需要符合《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移动游戏内容规范》这四部行政管理条规或规范。
下附相关内容链接:
《出版管理条例》
http://www.gapp.gov.cn/sapprft/govpublic/6681/356061.shtml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1/content_1860864.htm?IDTc6TT2Il0[d]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http://www.gapp.gov.cn/dingshicaiji/govpublic/6682/371.shtml
《移动游戏内容规范》
http://www.cadpa.org.cn/news/view?id=146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http://www.cac.gov.cn/2016-11/07/c_1119867116.htm